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措施落实落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重新梳理应取消证明事项,形成《市人社局取消证明目录2021年版》,共185项,其中包括局发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90项,部省市取消证明95项。在此基础上编制《市人社局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及《市人社局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武人社发〔2019〕12号和武人社发〔2019〕17号不再执行。
附件:1.市人社局公布取消证明目录(2021年版)
2.市人社局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
3.市人社局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